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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BA西南联盟“大家说”|张晓远副教授带你一起“学习爱 守护家”
来源:中国MBA教育在线 发布时间:2021/06/08

2021年5月8日晚,四川大学法学院张晓远副教授在腾讯课堂授课,为MBA同学们带来了一场“民法典婚姻家庭编新规解读”的精彩网课分享。本次网络课堂由四川大学商学院MBA联合会主办,活动覆盖川大商学院MBA在校生及广大校友,同时本次活动作为中国MBA联盟西南联盟“大家说”的系列活动,吸引了来自电子科技大学、西南交通大学、西南财经大学等高校的同学踊跃观看,总计在线人数超过200人。

张晓远,四川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民商法硕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理事,四川蜀鼎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成都仲裁委、福州仲裁委、海南国际仲裁委仲裁员;主讲《亲属继承法》课程被教育部确定为首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他的课堂被誉为“现场版百家讲坛”,语言幽默风趣、逻辑清晰有力、知识点在各种信手拈来的经典中高密度出现。听过他课的学生,在长期地体验了其课堂带来的“幸福感”后,给他列了“七宗最”以示表扬:“声音最有磁性”、“最具有专业感”、“最具有感染力”、“最会冷幽默”、“最理性”、“最具有人格魅力”和“最受学生欢迎”,并给予他“民法王子”的美称。川大督导委的听课记录表上记录着专家们对他课程的评价:“逻辑清晰、语言流畅、脱稿、走动讲授,国内外案例信手拈来,没有任何语病和废话,诱导式授课,认真而富有激情,亲和力较好,有课堂吸引力。”

在此次课堂分享中,张晓远副教授从婚姻家庭编的立法体系、一般规定的制度创新、结婚制度的创新、家庭关系的制度创新、离婚制度的创新、收养的制度创新六大方面与参与的同学进行了深度的解析与分享。

讲座伊始,张晓远副教授对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总体章节构成进行了介绍,重点对实质性修订法条和新增法条进行了提示。接下来,从婚姻家庭编的立法体系出发,分别就宏观体系的确定、内部体系的完善两个角度进行了阐述,详细罗列分析了婚姻家庭法与民事财产法的区别,并对法律名称的修改、收养法回归、亲属关系的范围和种类等调整变更的合理性、逻辑性进行了分析探讨。

在讲解了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调整对象、价值取向、亲属范围等方面总体制度创新基础上,张晓远副教授结合自身多年学术科研理论和丰富法律实践经验,着重就婚姻、家庭关系、离婚、收养等制度创新展开了新旧对比讲解。

伴随着严肃又不失幽默的法言法语,张晓远副教授就疾病婚从无效婚改为可撤销婚、无过错方的损害赔偿请求权、共同亲权的规定、法定夫妻财产制度、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规则、亲子关系的确认与否认、离婚冷静期的规定、离婚后子女抚养的规则、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离婚家务补偿制度、最有利于被收养人的原则、扩大被收养人的范围、修改后收养人的条件、新增的收养评估制度等具体法律条款逐一进行了细致解读。

一个个贴近生活的鲜活案例,引起了听课同学的浓厚兴趣。在提问环节,张晓远副教授也就同学们提出的亲子关系认定、诉讼时效、损害赔偿、举证责任等典型问题与同学们进行了互动交流。

伴随着留言区同学们热烈的好评,本次名师网络课堂分享活动圆满落下帷幕。参与听课的同学们纷纷表示对“学习爱、守护家”的民法内容有了更深入的认识和了解,对婚姻家庭关系的问题分析及处理带来很大帮助。在本次活动中,四川大学商学院MBA联合会积极探索高校MBA活动联动方式,依托网络课堂分享,加深了与兄弟院校的友好互动,为高校MBA教学资源的分享与共创贡献了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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