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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板注册制改革及其影响——中财MBA卓越讲坛第九讲成功举办
来源:中国MBA教育在线 发布时间:2021/03/29

10月13日晚,中央财经大学MBA卓越讲坛第九讲特邀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MBA教师,央视财经评论员,中国证监会咨询专家韩复龄教授带来题为《创业板注册制改革及其影响》的精彩分享。这是中财MBA第一次通过线下线上相结合的形式举办讲座,本次线上参与人数达到了2276人次,讲座由中央财经大学商学院副院长兼MBA教育中心副主任贾晓菁教授主持。

韩教授分享了注册制的概念,从注册制实施对证券市场结构影响深远、创业板定位与科创板互补、上市条件优化、健全退市机制、完善交易制度等方面对创业板注册制进行了详细的全方位解读。

韩教授首先为大家介绍了注册制的概念。他表示,证券发行注册制又叫“申报制”或“形式审查制”,是指政府对发行人发行证券,事先不作实质性审查,仅对申请文件进行形式审查,发行者在申报申请文件以后的一定时期以内,若没有被政府否定,即可以发行证券。韩教授补充到,注册制是成熟资本市场普遍采用的发行审核制度。

针对注册制实施对证券市场结构产生的影响,韩教授总结出了七大趋势。一是新股发行节奏将加快,VC、PE退出渠道拓宽;二是价值投资将真正来临,VC、PE回归价值投资;三是壳资源将价值不在,有助于优胜劣汰;四是股价将重新定价,“三高”现象将有所缓解;五是将推动投资人专业升级;六是券商保荐人和承销商总体受益,但业绩有所分化;七是注册制会改变社会的融资结构。

“公司的发行上市要明确创业板定位。”韩教授表示,发行人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应当符合创业板定位。创业板深入贯彻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适应发展更多依靠创新、创造、创意的大趋势,主要服务成长型创新创业企业,支持传统产业与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深度融合。

韩教授表示,创业板注册制与科创板IPO上市的条件还是有很大区别的,这些差别在一般企业和未上市红筹企业或表决权差异企业以及已上市红筹企业中都有体现。总体表现为创业板对企业市值要求更高,且有盈利性要求。

对于创业板注册制的交易制度,韩教授也做了详细解读,他指出,交易制度分为竞价交易和盘后定价交易,投资者要根据自身情况进行选择。同时,交易制度的不断完善,要求投资者要适应新的规则,交易所管理者也要适应新的规则。

韩教授还将创业板注册制与科创板的交易规则进行了对比,对各自的特点加以分析,并得出结论,双方在交易方式和单笔申报数量限制以及涨跌幅限制等方面存在一定的差异。韩教授提醒投资者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择优处置。

创业板注册制改革后,监管规则是必不可少的。韩教授表示,企业要适应创业板注册制,首先要在股份减持上保持控制权和技术团队的稳定,其次要在股份激励上扩展比例与对象,增强价格条款灵活性,增加实施方式的便利性。

韩教授强调,压严压实保荐机构责任是实施注册制的重要支撑。《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征求意见稿)》基本延续了科创板的督导要求,这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延长持续督导时间;二是细化和明确保荐机构责任;三是明确公司风险事项披露要求。力争全方位对创业板注册制进行监管。

讨论环节,同学们积极发言,踊跃互动。韩教授就同学们关切的众多问题进行了答疑解惑,同学们受益匪浅。贾晓菁教授最后对本场讲座进行总结并对韩教授表示感谢。至此,中央财经大学MBA卓越讲坛第九讲圆满结束。同时,还要进行持续督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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