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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劳动关系学院2021年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硕士招生简章
来源:中国MBA教育在线 发布时间:2020/12/21

(二)定向就业研究生拟录取时须就培养事宜与学校、本人所在单位签定三方协议书。考生需自行处理与工作或学习单位因考试录取而产生的所有问题。如果因此造成不能复试或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三)体检复查在新生入学时统一进行。体检复查不合格者,按国家相关规定处理。

(四)任何时候发现弄虚作假者,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学籍,责任由考生自负。

(五)新生应按时报到。无故逾期不报到者,按相关规定处理。

九、学制、培养及学历学位

考生录取后于2021年9月入学,学制2.5年,最长修业年限4年。学生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完成规定的学习内容,课程考试成绩合格、修满规定学分,并通过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授予公共管理硕士(MPA)学位,颁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

十、教学方式

学生可选择全日制学习与非全日制学习,学校以集中班授课的形式安排学习和研究。前三学期每学期集中一个月左右到校学习,采用讲授、研讨、案例分析、角色扮演、拓展训练、实地调研等方法组织和实施教学活动,同时聘请国内外有实践经验的专家和教授前来授课。第四、五学期按学校要求返校参加论文研讨和答辩。研究生须按专业培养方案规定参加实习实践活动、专题讲座、开题报告、论文指导、答辩等安排。

十一、学费与奖助金

(一)学费标准均为15000元/学年(收费标准若有调整,以北京市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为准),每学年第一学期开学报

到时缴纳,住宿费为1020元/学年,须另缴。

(二)我校研究生设置有优秀新生入学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等,覆盖70%以上的全日制研究生。同时,学校设置研究生“三助”岗位,为研究生提供勤工助学机会。

十二、关于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我校将根据国家相关文件,按照“自愿报名、统一招考、自主划线、择优录取、严格规范、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招生工作。

(一)招生报名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应为高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

(二)考试录取

1.报考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须按规定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

2.我校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主确定并公布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和接受报考其他招生单位“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

3.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我校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一区(A类)公共管理(MPA)专业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报考条件的,可申请调剂到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符合相关我校确定的接受其他招生单位“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

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可申请免试(初试)。

(三)招生管理

报考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均需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按时参加资格审查、初试、复试和体检,录取后,按照我校规定缴纳学费、住宿费等。

如报考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的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相关要求与报考普通类定向就业考生相同。

十三、特别提示

招生过程中,如果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台新的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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