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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MBA关于2022年下半年专业学位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安排
来源:中国MBA教育在线 发布时间:2022/07/13

一、申请对象

2019级及之前专硕学生(含EMBA\MBA\MPAcc\MLE\MPM\MF等),2020级金融专硕学生

二、答辩系统

(1)武汉大学研究生综合服务平台https://cas.whu.edu.cn/authserver/login?service=http://newyjs.whu.edu.cn/gsapp/sys/yjsemaphome/portal/index.do;jsessionid=LKh4rAyRTfv2oKb-A3PDHVyss8xNL22BIuM2SFpqlsGH87Ni9WR1!1014302846,账号为学号,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后六位。本系统用于学位论文答辩全过程。

(2)武汉大学经管院研究生学位系统ems.hugeok.com,账号为学号,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后六位,进入后需完善个人信息。本系统用于查看查重、评阅结果和答辩安排。

三、答辩安排

步骤

时间

执行人

具体方法

补充说明

一、提交初稿论文

8月15日前

学生

学生提交初稿论文给导师

计划参加本次答辩的同学需在一个月前提交论文初稿,并在导师指导下完善论文。

二、提交答辩申请

9月13日—22日

12:00前

(双休、节假日工作顺延)

学生

武汉大学研究生综合服务平台提交学位申请。流程:开题申请-学院审核-毕业申请-学院审核-学位申请。

 

1.学生9月13—21日申请加入“2022年答辩群”(请备注姓名+学号+班主任姓名,9月13日前申请无效)

MBA\EMBA:QQ群号574181391

MPAcc\MEM\MF:QQ群号1095969015

2. 规定时间内不在系统里提交申请视为不参加本次答辩,研教办不予安排相关审核,逾期不予受理。

3.学生提交毕业申请前需修满学分及缴清学费,否则将不能提交毕业申请。学分问题请及时联系68752627李老师  

特别说明:

a实践学分和行业前沿讲座学分由导师登分;
b有学术道德与学术规范学分;
c系统成绩单中显示未选课或者根本没有这门课代表此门课无成绩,未评教代表有成绩,评教之后会显示。

三、论文重复率检测

9月22日17:00前完成

论文重复率检测申请

(双休、节假日工作顺延)

学生

将定稿论文(pdf版)提交到武汉大学研究生综合服务平台,pdf版论文用于查重和盲评环节,应包含:封面、论文英文题目、中文摘要、英文摘要、目录、正文、参考文献、附录。论文需隐去学生姓名及导师姓名,不需要原创性声明和致谢。

1. 凡涉及国家政治、经济、科技、军事等方面机密的学位论文不参加检测,此类申请人员必须在申请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前180天办理涉密审批备案的相关手续;

2. 导师审核通过论文才能进入重复率检测程序;

3. 每人论文只检测一次,未通过者将至少推迟到下一学期的答辩程序;

4. 论文重复率检测通过后,将直接进入论文评阅。

5. 规定时间内未提交论文,本次答辩不予受理。

6. 论文格式请参照《专业学位论文写作指南》,在盲评时会对论文格式有严格要求。

导师

1. 导师在武汉大学研究生综合服务平台审核学生的学位申请和提交的论文。

2. 导师提交审核通过即同意该生参与其后的重复率检测、评阅以及答辩等各个环节;

9月23日17:00前

论文重复率检测时间:

(双休、节假日工作顺延)

研教办

1.导师在武汉大学研究生综合服务平台中确认论文后研教办开始进行论文重复率检测;

2.9月27日后学生和导师可在武汉大学经管院研究生学位系统中查询,同时选择论文类型及方向。

1. 论文重复率检测的达标要求如下:(1)正文部分3万字以上;(2)全文文字总重合率≤10%;(3)各段落中文献综述(或理论综述)部分文字重合率≤30%;(4)各段落中除文献综述(或理论综述)以外的其他部分文字重合率≤10%(如学校和学院对学位论文检测达标有新标准,则按新要求执行);

四、论文评阅

9月26日—10月14日

(双休、节假日工作顺延)

研教办

1. 根据论文研究领域,聘请有一定学术造诣的高级职称或相当职称的专家对论文进行评审。
2.对检测合格的论文,由研教办负责联络校内外专家并寄送论文。

论文采用匿名评阅,每篇论文由2名评阅专家评阅,其中校内1名,校外1名。

10月17-19日

(双休、节假日工作顺延)

研教办

1.在武汉大学经管院研究生学位系统审核评阅结果,并公布可答辩学生名单;

2.对论文评阅不合格的学生,取消本次论文答辩的资格。

研教办对论文评阅中出现异议的学位论文处理方法如下:

评阅专家意见中有1个“不合格”者,不能进入论文答辩环节。学生应在导师指导下,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完善学位论文,并推迟到下一学期重新申请学位论文答辩。

10月20日-11月2日

(双休、节假日工作顺延)

学生

1、学生可在武汉大学经管院研究生学位系统中查看评阅结果;

2、在导师的指导下根据评阅专家意见修改论文。

导师

1、导师可在武汉大学经管院研究生学位系统中查看评阅结果;

2、导师按评阅专家意见指导学生修改论文,直到达到硕士学位论文水平,进入学位论文答辩环节。

五、发放答辩档案

10月24日前

(双休、节假日工作顺延)

研教办

答辩档案包含十项内容:

①硕士专业学位申请表一本;
②入学登记表一份;

③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一份;

④学位论文工作中期考核表一份;

⑤毕业登记表一式两份;

⑥实践报告一份;
⑦双证班登记照一份;

⑧论文盲评评阅书两份;
⑨档案袋一个;

⑩材料清单。

1. 根据材料清单整理答辩档案;如缺部分材料请补齐(注意其中导师签字内容);

2. 材料①③④⑤填写模板见QQ群;

3. 如不方便领取,研教办将以邮资到付的方式邮寄。

六、组成答辩委员会

11月2日前

(双休、节假日工作顺延)

研教办

1.组成答辩委员会;落实答辩地点;

2.落实答辩秘书;

3. 武汉大学经管院研究生学位系统中公布答辩安排;

4.系统中审核答辩安排。

外地学生根据答辩安排提前规划答辩行程

学生

在武汉大学研究生综合服务平台中指定答辩秘书。


答辩秘书

在武汉大学研究生综合服务平台中建答辩安排。


七、提交答辩论文

11月2日

17:00前

(双休、节假日工作顺延)

学生

1.学生将答辩论文(六本)提交到A108室(此论文用于答辩,封面仅留学生本人姓名,封面及致谢中不得有导师姓名出现);

2.提交电子版答辩论文到评阅系统武汉大学经管院研究生学位系统

纸质版和电子版的论文均需提交,若任一部分未在截止时间时间前未提交即默认为放弃本次答辩,将至少推迟到下一学期重新申请学位论文答辩。

八、答辩论文寄送

11月3日

(双休、节假日工作顺延)

研教办

给校内外评阅委员寄、送答辩论文;

九、答辩档案

答辩前

学生

答辩档案填写完善后,审核合格、盖章后方能答辩

答辩档案提交答辩秘书

十、答辩时间

11月19、20日

11月26、27日

(以具体公布时间为准)

答辩秘书

1.5月初答辩秘书培训;

2.答辩前研教办A108室领取答辩资料,布置答辩会场,与答辩主席取得联系;

3.答辩时介绍答辩流程,起草答辩决议,整理答辩记录

答辩流程及注意事项:
1.学生介绍论文选题的的意义、内容、创新及待解决的问题(时间15-20分钟);
2.答辩委员会成员对论文进行评议并提问;
3.答辩人退场,准备回答问题(时间一般不超过15分钟)。
4.答辩人进场回答委员的提问;
5.答辩人退场,答辩委员对论文及答辩进行评议,提出优点、指出不足及需要改进的内容,并就答辩成绩等级和是否建议授予学位进行表决;
"投票结果需由答辩委员全数“合格”及以上方能视为通过,若结果中有≥1个“不合格”即为不通过,需至少推迟到下一学期重新申请学位论文答辩。
6.答辩人进场,答辩委员会主席宣布答辩委员会决议和表决结,并签字。

学生

1.提前准备答辩PPT;

2.按时间安排到指定地点参加答辩。

导师

答辩完成后根据答辩委员会要求监督学生修改论文;

 

十一、完成系统申请

12月4日前

17:00前

学生

1. 在武汉大学研究生综合服务平台中提交到“上报学位数据”

(1)提交归档论文

(2)提交学位数据

答辩秘书

将完整的答辩材料交到A108办公室

十二、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

12月中旬

学位评定委员会

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答辩通过的学生学位申请材料,表决通过后,上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的学生准予毕业。

如有特殊情况(如未通过等),研教办将及时通知导师。如无特殊情况不再另行通知。

研教办

上报学评结果,办理证书。


十三、办理离校手续

12月中旬

学生


1.学生进入高校“综合管理系统”(武汉大学信息门户中登录学生事务中心)办理相关部门办理离校手续,或者关注公众号“企业号武汉大学”进入武汉大学学生事务中心离校环节办理。

2、在办离校手续时另向学校图书馆提交纸质版正式论文一本。

1. 电子版论文在校图书馆系统提交http://www.lib.whu.edu.cn/web/index.asp?obj_id=457&menu=h,请提交前注意仔细阅读提交前期准备,还有问题请看页面下方论文提交过程演示PPT或视频。提交成功后,图书馆会给大家留存的邮箱发邮件确认论文是否通过审核,审核通过后才能向图书馆提交纸质版论文。注:如未提交电子版论文,图书馆不会收纸质版论文。

2. 提交存档论文1本至校图书馆提交时间:周一到周五,周四下午除外。注:必须本人和导师签名!
3.进入离校系统办完里面所有手续方可离校。离校办完后,学生证和校园卡自动失效,学生自己留作纪念。如果校园卡里还有余额,请务必在离校手续前用完,否则无法退钱!
4.系统里任何一个环节有问题,请联系相关部门。系统信息中心:027-68778177,校图书馆总咨询台:027-68752903,资助中心:027-68755287,后勤集团:027-68772144,68773203,财务部:027-68756212,学院:027-68752622

十四、证书领取

2023年1月

学生

具体安排查看答辩群通知

领证注意事项:
1.学生需要完成除毕业证和学位证项目之外的所有离校系统里的程序方能领取证书,单证需完成纸质版离校流程单前三项方能领证,领取证书时需要出示学生证和身份证
2.代领证书需要填写委托书(需手写签字并贴上委托人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被委托人须带上本人身份证方能领证
3.原则上证书不邮寄,外地教学点的同学可以去外地教学点领取证书
4.证书包括: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请拿到后当场核对无误再离开

十五、毕业典礼

2023年6月

学生

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附件【2022年下半年专硕答辩流程.docx


来源: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MBA教育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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