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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工业大学2023年MPA招生简章
来源:中国MBA教育在线 发布时间:2022/12/14

一、培养目标

面向所在技术领域或行业,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养在相关专业技术领域掌握坚实理论基础和专门知识,具备解决复杂工程技术问题、开展工程技术创新,具有高度社会责任感的高层次应用型创新人才。

二、招生类型

2023年我校非全日制学习方式只接受在职定向就业人员报考。

硕士研究生按其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三、招生计划

86人。2023年我校各学科(专业)拟招生人数参见学科(专业)目录。我校最终招生人数以北京市教委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四、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五、报名程序、报考点选择与网上确认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按照所选报考点(注:非招生单位)的要求,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一)网上报名

1.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2年10月5日-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2年9月24日-27日,每天9:00-22:00。

2.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的网上公告以及招生单位的招生章程、学科(专业)目录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报考点选择

报考北京工业大学招生单位(招生单位代码:10005)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所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

其他报考北京工业大学招生单位(招生单位代码:10005)的考生,应按照上级部门、招生单位及报考点的相关要求及报考点公告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

注意:北京工业大学招生单位(招生单位代码:10005)不等同于北京工业大学报考点(报考点代码:1105,以下简称1105报考点),请报名时注意区分。

凡拟选择1105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的考生,网上报名前,请务必认真阅读2022年9月中下旬发布的1105报考点公告,符合其规定的条件并满足报考点公告的要求后,方可选择1105报考点。

因不按公告要求错选报考点造成不能网上确认、考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我校将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

我校将在复试时对考生学历学位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再次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其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七、初试

(一)考生应当在教育部规定时间范围内(预计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

(二)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三)初试日期和时间。

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2年12月24日至2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考试时间为6小时的考试科目(即科目代码为5开头的考试科目)在12月26日进行(8:30-14:30)。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四)初试科目

12月24日 8:30-11:30 管理类综合能力

12月24日 14:00-17:00 外国语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我校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科目参见学科(专业)目录。我校单独考试使用全国统一命制试题,考试科目与相应学科(专业)全国统考初试科目设置相同。

(五)考试大纲及命题

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院统一组织,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院统一编制或教育部指定相关机构组织编制。招生单位自命题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我校组织,各自命题科目的考试大纲预计将于9月下旬在“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yanzhao.bjut.edu.cn/)上公布。考试大纲中所列参考书目仅供参考,初试和复试笔试题目不仅局限于参考书目。

(六)报考我校的考生初试成绩预计于2023年3月初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初试成绩查询系统及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网址http://yanzhao.bjut.edu.cn)查询。

八、复试

1. 我校将按照教育部、北京市相关政策制定本校的复试录取办法和各学部(院)实施细则,复试时间、地点、内容范围、复试办法和程序将在“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上公布。全部复试工作一般在2023年4月底前完成,请广大考生届时关注。

2. 对以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报考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的同等学力考生除外)、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复试时,须加试至少两门不同于初试科目且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

3. 会计硕士、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考生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4. 教育部确定《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我校根据“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自主确定我校硕士研究生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

5. 我校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及学校相关办法,确定单独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

6. 我校按照考生所报考招生学部(院)的学科(专业)进行复试录取。我校各学科(专业)按照一定比例进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将根据生源情况确定,一般不低于120%。

九、调剂

我校按教育部、北京市相关政策确定并公布调剂工作的时间、基本要求、工作程序、调剂复试办法、联系咨询电话等信息。

十、录取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学校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成绩,并结合其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名单经学校审核后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

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含非定向、定向等)一律不作修改。

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所有拟录取考生均须与学校签订相关协议后方能被拟录取。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实行三方协议制。我校将在考生录取前,与拟录取定向硕士研究生、定向就业单位之间共同签订协议。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

考生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我校将不予录取。

十一、体检

考生拟录取后应按学校规定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格检查。具体要求见复试录取通知。

十二、学制、学费

2年,290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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