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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大学工商管理硕士(MBA)2023年夏季毕业生学位(毕业)论文 资格审查及预答辩通知
来源:中国MBA教育在线 发布时间:2023/03/24

根据研究生院《关于2023年夏季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相关工作的通知》及经济管理学院相关要求,2023年夏季工商管理硕士毕业生学位(毕业)论文资格审查及预答辩、答辩等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申请学位答辩

在籍研究生在规定的最长修业年限内最多提出两次学位申请。在学位论文评阅、答辩、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及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表决等任何阶段未通过者,学位申请即为终止。申请程序如下:

(一)论文预答辩

所有拟于2023年春季学期申请学位论文答辩的工商管理硕士(MBA)(含延期毕业及已毕业回校申请学位者),均需参加由中心统一组织的论文预答辩。

1、提交预答辩审核表及预答辩论文

预答辩为匿名答辩,答辩论文上须隐去学号、学生姓名、导师姓名、个人简介和致谢,预答辩论文(存为pdf格式,以“学号+论文题目”命名)、《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审核表》word版(需经导师同意并签名,以“学号+姓名”命名)于2023年2月27日(周一)下午16:00前发送至cemhy @cau.edu.cn邮箱,逾期未交者,视作放弃春季学期学位答辩申请,按延期申请处理!

2、准备预答辩PPT

准备预答辩PPT(以“学号+论文题目”命名),每人汇报时间为10分钟,内容包括研究目标、研究内容、研究方法、结论等部分。PPT使用中心统一模版,第一页统一为论文题目(匿名预答辩不体现学生、导师信息)。(具体提交时间见后续通知)

3、预答辩安排

中心将于3月4日至3月19日期间邀请相关专家组成预答辩评审小组,进行工商管理硕士学位论文预答辩(具体安排见后续通知)。

通过预答辩者需根据专家意见和导师要求修改论文,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后续材料。未参加及未通过预答辩者,需在规定时间办理延期手续。

注:只申请毕业答辩,不申请学位的研究生,按学院《研究生毕业答辩申请程序》提交答辩申请,必须与培养事务老师单独联系说明。

(二)资格审查

通过预答辩的工商管理硕士(MBA)于2023年3月27日下午16:00前按要求提交如下材料,进行毕业资格审查:

1、查重论文

论文须参加学校图书馆统一安排的查重工作,查重版论文要求如下:

1)以“学号-姓名-论文题目”命名 ,(如:张三-PS20213111-管理研

究.doc),存为WORD版本,WORD2003或WORD2007均可;

2)目录有明显的“目录”标记,目录两个字独占一行;目录需用word自动生成,不要手工书写;每个目录需用有明显的页码结尾,页码可以是阿拉伯数字或者是罗马数字;图目录或者表目录格式和正文目录格式一样;目录必须与全文的纲目相一致,即本文的标题、分标题与目录存在着一一对应的关系;

3)将摘要放进目录里,目录必须完整,文章的各项内容,都应在目录中反映出来,不得遗漏;

4)删除附录(仅查重论文删除);

5)参考文献前面加上序号(否则系统可能会将参考文献文字复制比计入最后一章),一条参考文献内及在此条参考文献没有结束时不要手动换行或者输入回车符(即顺其自然,满行后会自动换行,请勿人为!);不同的参考文献之间一定要换行。

查重版论文于3月27日下午16:00前发送至cemhy@cau.edu.cn邮箱。

2、 其他毕业资格审核材料

1)学位论文检测委托单

2)学位授予材料(存人事档案)(A4纸双面打印,原有格式不可更改)

3)学位审批材料(A4纸正反面打印,夹入成绩单,不装钉,用曲别针固定,原有格式不可更改,不可变更页码)

4)毕业生登记表(需来校领取,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5)自行查重检测报告(查重网站:中国知网www.cnki.net,提交报告:文本复制检测报告单(简洁)版)

6)学位论文依据预答辩意见修改情况表

7)2份中文成绩单(用本人校园卡在一、二教一层和主楼二层自助机自行打印)

以上材料需3月27日下午16:00前提交至院楼102办公室,需本人和导师签名的文件务必亲笔签名。

注:拟申请学位论文延迟公开的研究生的学位论文须提交《中国农业大学延迟公开研究生学位论文申请表》,需向培养事务老师单独联系说明。

(三)论文送审

资格审查通过的校级抽查的工商管理硕士(含返校申请学位的同学),通过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学生端)”提交PDF格式的论文及相关信息,论文通过送审平台匿名送审,具体细则见后续通知。

资格审查通过的非校级抽查的工商管理硕士,由学院统一组织学位论文匿名评审,具体细则见后续通知。

注:匿名送审论文内不含个人和导师信息(如论文封皮的姓名、学号、导师以及致谢、个人简历等)。论文评阅意见返回时间一般为3-4周,以实际返回时间为准,若有评阅意见不通过需加送等情形,评阅时间顺延。

(四)学位论文答辩

学位论文答辩将由学院统一组织,所有6月授予学位的论文答辩工作须在2023年5月21日之前完成,7月授予学位的论文答辩工作须在2023年6月25日之前完成。具体答辩时间见后续通知。

二、毕业生信息核对

所有拟申请夏季毕业的学生须于1月15日至3月15日在“研究生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中“毕业信息”-“核对毕业信息”模块完成信息核对。该信息是上报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的依据,网上核对只有一次,请毕业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认真核对,如未认真核对,将由毕业生本人承担信息错误造成的后果。如网上信息核对提交后又发现错误,请于3月15日前与培养事务老师联系。

三、延期规定

1.延期每年做一次,统一延期一年(即统一延期到2024年6月),如有申请11月或1月毕业,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学院提出申请。请每位毕业生根据学业进展和就业情况,对毕业时间进行慎重选择,一旦确定将无法更改。

2.经学院毕业审核合格研究生纳入毕业生管理,毕业生一旦进入答辩程序不可再做延期,只有在学位论文送审过程中评审不通过者可申请“延期毕业”(已达到最长在校学习年限者不可再延期,须按相关规定由学院审核提出意见后报备研究生院审批,按肄业处理)。如因个人原因不参加学位答辩或答辩不通过者,未达到最长修业年限可申请结业,达到最长修业年限按肄业处理。

3.申请延期的研究生请于3月31日前提交延期申请至102室(根据上述提交预答辩材料的通知,未在规定时间提交预答辩申请者即视为延期(达到最长修业年限的除外)

* 以上通知如有变更,以最新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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