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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大学MBA教育中心2024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来源:中国MBA教育在线 发布时间:2024/04/16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以及教育部和山东省关于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有关要求,结合学校《聊城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制定2024年工商管理硕士(MBA)调剂复试工作方案。

组织领导

(一)完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职责。学院成立由本院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复试工作小组,负责本院复试工作的组织、管理及监督。明确工作小组成员组成和工作职责(含特殊情况处理)。工作小组成员实行回避制度。

(二)成立中心复试小组(原则上不少于5人),负责制定复试实施细则和工作流程,具体实施复试考核。小组成员实行回避制度。

工作原则和工作要求

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严格执行招生政策,严守工作纪律,规范录取行为,强化工作作风建设,确保复试录取公平、公正、科学。

调剂专业需求及调剂专业条件一、基本要求

根据《聊城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以及教育部、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有关文件要求明确接收调剂生的具体条件,不得违背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调剂政策。

二、

调剂条件

工商管理硕士调剂条件为: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MBA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申请调剂。

三、调剂程序

1. 中心根据生源情况和招生计划在研招网调剂系统中公布调剂余缺信息。考生登录研招网调剂系统填报调剂志愿。调剂(包括接收外校调剂生与校内调剂生)须通过“全国硕士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

2. 中心按照调剂工作要求负责筛选确定调剂名单,并反馈给我校招生工作处,由我校招生工作处通过调剂系统向同意接收调剂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

3. 调剂考生要在我校通过调剂系统发送的复试通知所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调剂系统中的有关确认操作,请考生参加调剂复试期间保持电话畅通。

复 试

一、复试方式、比例、时间安排及收费

1. 复试方式

我校2024年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复试工作采用线下现场复试方式进行。

2. 复试比例

调剂志愿复试比例为调剂计划的20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3. 复试时间

调剂考生复试时间根据研招网调剂系统开通时间确定并提前公布,详细时间安排请关注学院网站。

4. 复试费用

复试收费标准执行《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研究生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0〕616号)的规定,复试考生须交纳复试费180元。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缴纳复试费用,复试费缴纳后一律不办理退费,未缴费者不得参加复试。

缴费方式:考生须在学校“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中缴费”,MBA教育中心检验考生缴费状态。

二、考生复试资格审核

复试过程中严格落实“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信息、学籍学历信息、身份证信息、诚信档案信息比对)等措施,认真审核考生的报名资格和加分资格。加强对学历(学籍)审核库中无匹配信息考生的学历(学籍)审核力度。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

考生要按时、按要求提交相关资格审核材料,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对弄虚作假者,无论何时,一经查实,立即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远程复试考生可以通过线上提交相关材料,入学时将原件上交招生单位进行复核。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取消其复试资格。考生须携带如下材料参加复试:

1. 往届本科毕业生

(1)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聊城大学招收攻读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品德审核表》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因毕业时间早而不能在线验证的,需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5)《聊城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诚信复试承诺书》

2. 同等学力考生

(1)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专科毕业证或本科结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3)《聊城大学招收攻读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品德审核表》

(4)《聊城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诚信复试承诺书》

3. 在境外获得学历的考生

(1)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聊城大学招收攻读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品德审核表》

(4)《聊城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诚信复试

承诺书》

三、复试内容

复试包括政治理论与管理学原理综合笔试,外语听力与口语测试、专业综合面试。复试工作(笔试与面试)全程录音录像。

(1)专业笔试。专业笔试全面考核考生政治和管理学基础理论知识掌握情况。其中政治理论为100分,着重考察学生的考核考生政治思想,政治立场、政治理论水平、职业道德等;管理学原理着重考察学生管理基本理论、管理职能、管理艺术与方法等,满分100分。60分为及格,不及格者不予录取。该项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2)专业综合面试。专业综合面试全面考核考生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并对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协作精神、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综合素质全面考查。满分为100分,60分为及格,不及格者原则上不予录取。

(3)外语听力与口语测试。主要测试考生理解能力和运用外语知识与技能进行口头交际的能力。满分为100分,60分为及格,不及格者原则上不予录取。

四、复试工作具体安排

1.报到

时间参见学院网站通知公告。

地点:聊城大学东校区1号教学楼。

2.复试笔试(闭卷)

第一场《政治理论》;第二场《管理学综合》。

备考范围:

①《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高等教育出版社,2015年修订版

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第二版)》,高等教育出版社,2016年版

③《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学习出版社、人民出版社,2016年版

④《管理学》(第五版),周三多,高等教育出版社,2019年版

注意事项:请大家提前15分钟凭二代身份证和复试准考证进考场,并按座位上张贴的准考证号对号入座,开考后迟到15分钟取消考试资格;考场纪律严格按照《聊城大学研究生考场规则》实施,考试期间如有任何作弊行为,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资格,直接淘汰。

3.外语听力与口语测试、专业综合面试

外语听力与口语测试为个人面试,每人5-10分钟。

专业综合面试形式为个人面试,每人15-20分钟。

注意:

考生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到达各自指定的教室接受面试。面试时请出示准考证及身份证,无准考证及身份证的考生原则上不允许参加面试。若复试教室里有其他考生在接受面试,请在门外静候。

为了保证复试的正常进行,考生要服从复试组织者的安排,不得随意变换编组,违反有关安排或作弊考生,复试成绩按零分计。

五、

体检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新生入学时,学校将对所有新生逐一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于违反国家招生规定或弄虚作假者,学校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报上级部门备案。

录 取

一、总成绩核算方式

考生总成绩=初试成绩÷3×0.7+复试成绩×0.3。

复试成绩=外语听力与口语测试成绩×0.2+专业笔试成绩×0.2+政治理论成绩×0.2+综合面试成绩×0.4,复试成绩满分100分。

二、总成绩排名方式

1.按照总成绩排名,总成绩相同时按复试成绩排名录取。

2.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别排名,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调剂考生按照剩余计划,同批次复试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录取,不同批次复试考生按各自批次的先后顺序录取。

3.若复试合格考生放弃录取资格,依次按上述顺序递补。

三、拟录取名单的确定

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坚持“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勿滥”的原则,根据总成绩排名方式,并结合其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相关工作制度

1责任追究制度

加强领导,严肃纪律,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学校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选派专门人员督察。严格落实责任追究,保证复试录取工作各环节责任到岗到人,切实维护复试录取公平、公正。对违反复试有关规定的单位或个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纪律处分或取消导师资格和专业招生计划,直至追究其法律责任。

2监督制度

学院安排复试工作督察员全程监督检查复试工作开展情况,包括考生身份、材料审核过程及复试过程等环节的监督检查。复试录取工作举报电话:0635-8239319

3信息公开制度

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复试名单、拟录取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录取成绩等信息)、咨询和申诉渠道等信息及时在学校研究生招生网和聊城大学MBA教育中心公布,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4回避制度

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专业复试小组均实行回避制度。专职工作人员,如有近亲属参加当次的研考或存在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当次复试录取公平公正的,回避接触当次考试的试题(包括副题)、参考答案、评分参考、答卷等涉密材料。兼职工作人员如有近亲属参加当次复试录取或存在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当次考试公平公正的,不得参加当次的考试工作。

5复议制度

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学院考生的复试结果负责。考生如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限(自公布复试成绩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提出投诉,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向考生出具复议结果并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其他工作要求

(一)研究生复试的考场规则和考试纪律依照国家关于初试文件规定和标准执行,考生须严格遵守复试纪律。对在研究生复试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职考生,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考试工作人员,由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或其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新生入学时,学院根据学校要求将对所有新生逐一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于违反国家招生规定或弄虚作假者,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报上级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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