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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春季博士、硕士学位申请的通知
中国MBA教育在线 2021-03-03

各学位申请人:

根据《关于做好2020年春季学期疫情防控期间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学位办字[2020]2号,该通知可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查阅),商学院各专业现开始接受学位申请,通知如下:

一、博士、硕士学位申请范围

根据《青岛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青岛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及培养方案的相关规定,符合学位论文答辩条件的研究生可申请2020年春季学期学位论文答辩,通过答辩者予以毕业,同时按学位授予要求申请相应学位;毕业时未取得学位、在规定修业年限内且已符合授予学位要求的毕业研究生可申请学位。

二、各环节工作具体安排

(一)各专业受理学位授予工作指定电子邮箱

学位类型

专业

电子邮箱

学术硕士、博士

管理科学与工程

sxyguanke123@163.com

学术硕士

会计学

qddxkjx2020@163.com

学术硕士

技术经济及管理

qdgsgl@qdu.edu.cn

学术硕士

企业管理

peng68wang@163.com

专业硕士

会计

qddxkjx2020@163.com

专业硕士

MBA

qddxmbazx@163.com

专业硕士

工程管理

qdumem@163.com

专业硕士

物流工程

sxyguanke123@163.com

专业硕士

项目管理

qdumpmlw@163.com

以上邮箱会有相关工作人员定时查阅邮件,解答回复有关问题。

(二)学位论文答辩申请及资格审查

疫情防控期间,学位论文答辩申请及资格审查工作由纸质材料审批改为利用网络开展,网络化申请及资格审查具体程序如下:

1.申请人向导师提供学位论文、学术论文及其他科研成果电子版。经导师同意后,申请人按各专业规定日期将《青岛大学硕士学位论文答辩资格申请表》(仅硕士填写)、《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核情况汇总表》、《博士、硕士学位申请人员发表学术论文情况统计表》及有关材料电子版发送到专业指定电子邮箱。

2.学科、学院、学校审核后,在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答辩资格审查结果。

3.申请人如若有因疫情影响无法按时提交培养材料、学术成果证明及缴费发票等材料的情况,提出说明,经导师、学科及学院(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研究。

4.申请“内部学位论文”的博士、硕士学位答辩申请人须在提交答辩申请的同时提交《青岛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内部申请审批表》及证明材料电子版。

(三)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及盲评

2020年春季学期所有申请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的论文均须进行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和校外专家双盲评阅。学术不端行为检测按照《青岛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管理暂行办法》(学位办字 [2019]19号)执行,论文评阅通过线上平台进行。

(四)论文答辩、论文复查及学位审核,视疫情防治进展,另行通知。

请研究生本人务必联系所在专业研究生教学负责人,学习学校有关学位授予的规定,按时提交材料。

声明:本文转自青岛大学商学院官网 ,如有侵权请联系后台进行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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